·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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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产业总支、产业管理办公室、北京北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实体的厂长、书记、班子成员、企业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结合医学部产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产业系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则,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要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范畴,与产业各项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四条 产业总支对产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教育、领导责任,总支书记负总责。产业管理办公室对产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管理、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负总责。总支书记、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分别对产业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书记、副主任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产业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产业实际,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将产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定期检查。 (二)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产业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服务为民的思想,增强党性,遵纪守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办公会议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党政共议的原则,及时沟通信息,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四)产业系统所属企业,逐步推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特别是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及“厂务公开”等。 (五)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 产业系统各企业(公司)支部书记和经理、厂长根据分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保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各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三)各企业(公司)支部书记和经理、厂长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副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严格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项目的投资及大额资金的使用、人事任免等,要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五)公司领导成员要带头严于律己,自觉规范经济行为,特别在经济运做中,要管好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一)根据医学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产业总支、产业管理办公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党风廉政建设要与经济工作一并考核。 (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年一次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要作为重要的报告内容。 (三)各企业支部书记、厂长、经理、负责人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总结,并写入职代会工作报告,增强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实施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产业总支、产业管理办公室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产业办公室主任、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企业党政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产业总支。 第十条 各企业根据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办法。 第十一条 本责任制由产业总支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大医学部产业总支 2002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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