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部接到来自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调查函,称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湖公司”)以北京大学医学部及相关专家教授的名义为 “人参复合肽特殊膳食” 产品进行宣传。我部第一时间就函件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声明如下:
一、“人参复合肽特殊膳食”并非我部专家教授科研成果,也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科研成果。
二、截止目前为止,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天目湖公司没有签署过任何“人参复合肽特殊膳食”有关的合作或技术转让协议。
对于天目湖公司或个人以北京大学医学部名义通过网络或其它形式宣传其产品的行为,一经查实我部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提醒各界:关于我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切信息及通知,均以我部及授权的相关部门发布的消息为准,任何未经我部授权的个人或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我部均不认可。对于严重损害我部声誉或侵犯我部合法权益的行为,我部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1年12月23日